//國家新聞出版署昨印發《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對網絡遊戲平台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時段、時長、付費情況進行具體規定。
通知指,每日晚上10時到次日早上8時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
國家新聞出版亦表示,網絡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歲的用戶提供遊戲付費服務;而8歲以上未滿16歲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另外,所有網絡遊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訊息,才可註冊遊戲賬號。
國家新聞出版署指出,未成年人沉迷遊戲會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生活,而《通知》期望營造風清氣朗的網絡空間,共提出6方面舉措:
1. 嚴格實名註冊
現時遊戲用戶實名註冊方式包括手機號、微信號、身份信息等多種方式。但實際使用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長手機號、微信號註冊遊戲賬號,導致施行不彰。
最新《通知》要求嚴格實名註冊,所有網絡遊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遊戲賬號註冊。
2. 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段時長
規定每日下午10時到次日早上8時,不可向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 5小時。
具體標準主要是從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時間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學習、用餐及文體活動時間外,區分節假日和其他時間,對遊戲時段時長予以限定。
這一規定既是對網絡遊戲企業和平台的要求,也是對監護人履行未成年人監護義務的指導。
3. 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
網絡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遊戲付費服務。
同一網絡遊戲企業所提供的遊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
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
主要參考《民法》總則中對民事行為能力的區分,以及有關方面就家長對孩子使用網絡遊戲消費限額意願進行的抽樣調查,並適當考慮目前未成年人實際付費狀況。
4. 切實加強行業監管
對未落實本通知要求的網絡遊戲企業,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吊銷相關許可。
5. 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
隨著網絡遊戲類型越來越多樣化,在題材、內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體驗的問題。
《通知》要求網絡遊戲企業從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網絡遊戲予以適合不同年齡段用戶的提示,幫助未成年人、家長和老師等更好區分網絡遊戲,引導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網絡遊戲。
內地政府續指,適齡提示並不等同於西方的分級制度,決不允許色情、血腥、暴力、賭博等有害內容存在於面向成年人的遊戲中。
6. 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力量履行監護守護責任
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絡遊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沒有監護人的有效監督約束和陪伴陪護,有關製度的落實必然會大打折扣。
國家新聞出版署表示,將通過組織研討、培訓等形式,向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和相關企業做好闡釋解讀,組織各地各單位認真學習《通知》,準確把握相關內容和要求。相關方面正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立法與修訂工作,將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要求寫入法律法規,為各項具體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Source: